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不断上升,跨国婚姻日益增多。然而,一些适龄青年对于跨国婚姻有关的法律条款并不清楚,引发了不少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问题。近日,我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就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查获一名非法居留在我市的老挝籍女子,市公安局依法对该女子进行了治安处罚并将其遣返回国。
近期,社渚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时了解到,辖区某村有一名疑似外籍女子,较长时间居住在当地村民家中。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名女子。经调查,该女子来自老挝,通过他人介绍嫁给了该村村民王某。
“我们了解到,这名女子在这里已经生活半年了,虽说是经人介绍,但是他们没有相关的、正规的法律手续,也因为语言交流等问题,双方都生活得十分别扭,这位老挝女子也有意向回自己的国家。”社渚派出所教导员罗辉告诉记者。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这名女子是通过旅游签证到我国境内的,而旅游签证在我国最长时间是停留一个月,该女子在这边已待了超过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该老挝籍女子涉嫌非法居留,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作出遣送出境决定。对于王某,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1月30日下午,社渚镇派出所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一同将这名老挝籍女子带至常州奔牛机场,将其遣返回国。在机场,得知女子身无分文,罗辉自己掏了400元现金,让女子回国后好有车马费回家。
市公安局民警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涉外婚姻一定要走合法的跨国婚姻流程,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我国国内人员非法容留或者窝藏境外人员,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市民对涉及涉外婚姻、劳务之类问题存在疑惑,要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或出入境部门进行咨询,寻求帮助。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