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简章。一般在7-8月份出,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上面会列出:招生单位名称、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招生的专业人数(有的以系、所、院、中心等整个具体招生单位为单位,有的具体到每一个专业);导师(有的不刊登,多属于集体培养);有的还会列出委培、自费等人数,但保送、保留学籍的名额一般不列出来(但这对于考生确实是非常关键的信息);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书(很多学校也不列出,即使列出,经常列出的书目大多,或太少)。因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上的信息对于考生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可以说都是最基本的信息,而关键的信息,却没有列出。
2.系办印发的说明和专业课试题集。为了弥补招生简章的不足,应付考生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一些有关信息,有的招生单位(一般都是具体的招生单位如系、院、所和中心等)特别公布一些说明,比如:历年报名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录取分数、参考书目等等,但保送人数、保留学籍人数仍无法公布,因为他们一般要到11月份研究生报名之前左右才能确定。如果系里能公布最近几年的专业课试卷,那对于考生是莫大的福音了,要是没有看到以前的这些试题,复习准备无异是盲人摸象。但遗憾的是,公布试题的单位相比较还是很少的,如何能找到专业课试题,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3.导师。能和导师联系上,得到他的一两点指点,无疑会如虎添翼。但这并不容易,因为导师一般都很忙,即使联系上也要注意打交道的方式。还有一点很有意思,很多研究生反映,越是好的学校,和导师联系的必要性也越小。好的学校一般信息比较透明,黑箱操作比较少,出题也比较规范,很少有偏题、怪题。
4.在读研究生。和导师相比,在读研究生要好找一些,能提供的信息也要更“实用”,说的话更实在一些。
在职人员报考时经常遇到的两个问题是:
1.非常多的在职人员报名时单位不同意报考而不给开介绍信。他们很多在招工作时就说明必须为单位服务N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者考研究生。如果档案所在单位不同意开介绍信,如何解决是一个很让人费脑筋的事情。很多同学找了一个别的有熟人的单位开,有的人甚至到街上找刻公章的偷偷刻一个也报上名。但是这么做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初试通过后,学校要发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档案,这时候如果单位一生气不给,将很难办。而且学校一般都规定,凡是报考时出具介绍信的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话,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另一个在职人员中很多人遇到的问题是同等学*问题,即大专生和大专生以下的考生如何报考的问题。按照规定,同等学*报考的考生在入校读研究生时必须有两年工作经历。比如一位大专学生2011年7月毕业,它可以在2013年9月人校读研究生,这样的话,他在2013年1月可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2012年11月就可以报名。他应该在此前很长时间,甚至一毕业就开始准备复习。还有一个问题,很多学校对同等学*的考生还有一些另外的规定,比如要求有四级英语证书,或者要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等等。考生在确定报考哪一个学校时,一定要事先看看最新的招生简章,以免白花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