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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2 13:24
, 来自:江苏省常州市 电信
近期,我市即将全面启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此举引发网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热议。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网民关注的问题作如下回应: /Wqx@# YEB@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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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问:“全面启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中的“全面”是什么意思?是说机动车在我市所有斑马线前都必须礼让行人,否则就会被抓拍是吗?抓拍的范围仅指城区吗?乡镇路面上的斑马线算不算? eJm7}\/6` 答:“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交通法规,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近期,我市将全面启动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就是为了进一步保障行人出行安全,规范行车秩序,展现城市文明形象。这里的“全面”是指全市范围,但此项工作主要还是针对城区,各镇区也同步通过现场查处、人工视频摄录等方式适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遇前方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时应停车让行。当然,对于行人闯红灯或者主动示意车辆先行等有其他情形的则不会被认为不礼让,不予以处罚,这个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会一概而论。 Y3J;Kk#AH Q'mLwD3> y_Tc$g~ 问:“全面启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具体实施的时间是什么? S5$sB{\R 答:当前,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全面排查梳理主要路段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对不合理的人行横道予以撤除,对确需设置的则规范设置“车礼让行人、人快速通过”“礼让行人,为您点赞”等相关提醒标识,并完善相关标线配套设施,确保合理规范。根据计划,此项工作于9月20日左右完成,接下来不礼让斑马线抓拍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届时,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溧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再次予以通告和提醒,请广大市民关注。 Y=- IL
N(" ju= +!nGUa >.]'N:5 问: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或路口,怎样驾驶机动车才算是“礼让斑马线”? QV@NA@;XZ 答: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或者路口,行人、车辆应当根据信号灯指示通行。转弯的车辆与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产生交通冲突时,应当让行人优先通行。以上情形,行人闯红灯的除外。 &D[pX|! h)746T ) P4~=_Hh 问: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怎样驾驶机动车才算是“礼让斑马线”? ggR--`D[ 答: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有六种情形,请广大驾驶人关注“溧阳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的“文明交通”菜单栏进行查看。 49("$! xWa
96U[ aYyUe> 问: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如果行人已踏上斑马线,而此时交警正在斑马线前示意机动车先通过,机动车应当听从交警指挥吗? },=0]tvZG#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人、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所以,如果行人已踏上斑马线,而机动车根据交警示意通过斑马线而未礼让的,不予处罚。 X%
>Sio EC6Q<&]Iw 1p[Z`m*9 问: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或路口,如果行人闯红灯通行斑马线,机动车如果不礼让,会被抓拍吗? dT9
ekNQB 答:行人交通违法在先,这种情况不予以处罚。当然,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遇到这种情况,仍需减速慢行或者停车避让,确保安全通过。 1>!wm0;x +z
2+z ;Q0WCm\5 问:如果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的人在斑马线上没有下车推行,机动车此时如果不礼让,会被抓拍吗?
q:9#Vcw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路段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如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通过时推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礼让行人标准进行礼让。所以,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斑马线上没有下车推行的,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的,不予以处罚,但仍需确保安全通过。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应当在机动车道上通行。 ^ld?v VZJ[h{ 6 u
VZouw# 问:行人过马路时,没有从斑马线上通行,机动车如果不礼让,会被抓拍吗? i(k]}Di: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行人没有从斑马线上通行,不要求停车礼让,但应当避让,确保安全通过。 8sV_@<l<X aeBA`r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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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p 问:如果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后,行人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此时机动车正好在斑马线上通行或驶离斑马线,这样会被抓拍吗? $j\UD8Hj'- 答:从这个问题描述可以看出,机动车驾驶人起先已对行人作出礼让行为,行人也通过机动车车身位置,根据礼让规则,此时机动车可以在行人身后通过斑马线,礼让过程已经完成。所以当行人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这种情形,不予以处罚。 ~GWn > (Wm4JmX% <%2A,
Vz" 问:在人员密集的路段或时段(如医院门口、上学放学期间的学校门口),机动车已经礼让了一位行人,但此时又有其他行人踏上了斑马线,那么机动车还要继续礼让吗? EpO5_T_ 答:当前,在交通高峰时段,城区各主要路段、路口都有交警部门同志现场疏导指挥交通。繁忙时段,遇斑马线前行人正在连续通过的,则机动车需停车让行,待“结队”行人通过后继续通行。对于人行横道流量很大,基本处于不间断的,此类情况不礼让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交警部门会根据路口、路段实际交通情况予以甄别,综合考虑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 _E{hB 礼让是相互的,机动车让了行人,行人横过马路安全了,但是也要考虑整体交通秩序,在一些商业繁华路段,行人如果不是结伴成队横过马路,而是断断续续不停地横过马路,也会对正常的机动车通行秩序带来一定干扰,在此他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时,“一人等、多人行”,就是说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需要横过马路,就站在路边等一等,让机动车先过,有几名行人以后,大家结伴通行,减少机动车的礼让次数,让整体交通更加有序。 P=j89-e qPc"A!-i {Va"o~io 问:行人由于等车、打的等原因,误站在斑马线上不走,机动车可以鸣笛吗?如果鸣笛示意或开窗提醒了,行人并没有离开斑马线,此时机动车如果起步驶过,会被抓拍吗? $YyN-C 答:驾驶人遇到行人请慎用喇叭,这种做法不仅让人们觉得反感,也可能惊吓到前方的行人,尤其是老人跟小孩。在学校、医院、小区等区域大家都可以看到“禁止鸣笛”交通警告标志,所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驾驶人停车稍作等待,条件允许下可开窗提醒,挥手示意,如行人此时仍原地站立不动或没有通过的意思,机动车可以通行,不予以处罚。 u*<G20~A bS9<LQ* /<Doe SDJ| 问:有网友建议在所有斑马线路段,逐步加装交通信号灯,或者安装手按式交通信号灯,这样既便于礼让斑马线落到实处,又有利于机动车有序通行,我市有这方面的打算吗?
<$\En[u0 答: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需综合考虑路段交通流量、通行秩序、路口容纳空间以及相邻路口交通信号间配时等多因素,如果一味的安装信号灯,反而会带来区域交通通行效率不高、路口排队等候车辆聚集等问题。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交通大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对达到安装信号灯标准的路口及时增设。 ,;2x.We =eXJZPR ( _{\tgSm 问:抓拍前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主要路段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设置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车礼让,人快走”。但这只是提醒,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通行时,慢腾腾不快走的,有处罚措施吗? r95l.
v 答:在交通参与群体中,既有驾驶人也有行人,斑马线上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需要礼让,这不仅是文明的呼唤,更是法律的要求。相信广大市民能够做到斑马线上快速通过,遇到老人、小孩,也请驾驶人朋友多点包容,多点耐心,一座城市的交通文明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车让人、人快走,相互礼让,交通才能更文明、更安全、更有序。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 2eOde(K+ -[I}"Glz: \9S&j(I 问:如果行人故意在斑马线上来回走动,刁难机动车通行的,机动车驾驶员该怎么办? 06&:X^ 答:此类情形应该属于特例。通过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我市城市容貌、市民素质都有了质的提升,如遇到故意在斑马线上来回走动,刁难车辆通行的,驾驶人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查处和曝光。车辆礼让方面,此类情形不予以处罚。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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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K 问:机动车因没有礼让斑马线而被抓拍的,驾驶员一般隔多长时间会收到违法告知? $1CAfSgKw 答:《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十九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第二十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G(puC4 "& 市民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查询名下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常州籍车辆,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会同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Ikkv <uY Y68T&swD :PrQ]ss@C5 问:机动车如果对“没有礼让斑马线而被抓拍”不服,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看抓拍照片?如果对抓拍照片有异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 !U@?Va~Zn 答: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或者前往辖区交警部门进行查看电子警察抓拍照片。如对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的,可拨打87220110电话咨询,或者通过“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溧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诉,也可前往我市车管所“1号窗口”现场登记申述。 E,#J\)'z
WaVP+Ap 0wzq{~\{=_ 原文链接:http://www.liyang.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50248039 k]n=7vw; 溧阳市公安局 +N9(o+UrU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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