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7月增发的养老金已陆续到账,相关市民可到银行网点查询领取。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7月31日前落实到位。据悉,此次我市调整人数达到10万人,补发1—7月养老金调资部分金额达到8738万元。
调整办法:
总体框架不变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此次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三点关注: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适当倾斜
对于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今年上半年企业新退休人员参照新标准调整养老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9年7月1日起,参照新标准调整养老金,补发1个月。同时,2019年1-6月期间满70、75、80周岁的退休人员,不再比照高龄享受适当倾斜。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的预调办法
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暂按本人预发养老金的4%进行预调。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