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对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对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公安部、人社部下发的文件通知,注册消防工程师今年首次开考,建设单位如果要评一级资质必须挂靠此证。现在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仅500人,市场需求巨大,考试难度较大,可三年内滚动通过,各位朋友,有需要此证者请抓紧时间报考。因为是第一次考,不会太难,否则越到后面越难考噢。
表1 注册消防工程师需求数量
资质种类和级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人
3人
4人
6人
注册消防工程师总数
10人
6人
1人以上
12人
10人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从业范围如下:
(一)三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生产企业授权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活动;
(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三)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一级资质、临时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各种类型的消防安全评估以及咨询活动。
(四)二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单体建筑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活动。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