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十三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8篇优秀案例。6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第十三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编辑的决定,其中,我市法院杜平撰写的案例获奖。
杜平是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他经常主动及时梳理归纳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积极思考并撰写司法案例。在这次评选活动中,他报送的《溧阳市恒正机械厂诉傅建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多缴纳的社保费用被裁定驳回起诉案》案例荣获第十三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三等奖。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