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在论坛上发布了《(关注恶势力)请溧阳市扫黑办关注:昆仑派出所把寻衅滋事霸占公共过道行为定性为邻里纠纷,这是对法律一知半解还是充当保护伞呢?》一帖,发帖后引起了社会人士及昆仑派出所的重视。 {} Zqaf
因为我在上海打工,工资也不多,这次请假三天回家就是为了将这几间房屋出租以补贴家用,现在遇到邻里这样的窝火事实在让人无语,所以发完帖后我就买好17:40回上海的汽车票,没想到刚出溧阳城区,收到一则信息(后来到昆仑派出所后才了解到是严警官所发),信息上写:“王建兰你好,我是昆仑派出所的民警,三次电话你未接。你在溧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展开调查,请你及时和我们联系。”看到信息后,我看看来电信息,发现果然有三个未接电话。本来我想回上海后委托家人去处理,但最后感觉有点对不起这发信息的民警,于是就和司机打了招呼在溧阳与宜兴交界处下了车,打了滴滴来到昆仑派出所。 u'"]{.K>fb
我到派出所后,我找到发给我信息的严警官,严警官见到我和立即向我询问我关于房屋的情况,然后跟我说在我发帖后的第一时间,他们派出所民警实际上就已经及时展开了调查,调查情况为2001年9月5我购买昆仑村委房子(3、4、5号)后,昆仑村委也以抵账的形式于2002年2月7日将1、2号房抵给了邻居唐某,而抵账协议书上也写明了抵账房产中包括阳台也作了价格,并且以微信的方式让唐某把协议书照片传给我看。 67P@YL
我看后,虽然觉得当年昆仑村委当年写这样的协议有失公允,但我也理解,毕竟这阳台可以多抵押一些债务,唐某在遇到拆迁时也可多算一些面积,何况在2002年-2012年间也让我正常通行;不过,对于在我不在家的情况下,唐某就强行封了阳台让我失去回家的正常通道,而让我从窗户翻出翻进表示不服,所以才发了帖子。 GsNZr=;C
对于我的心情,严警官及许多民警也表示理解,最后与昆仑村委一起和唐某电话沟通,建议我们两家邻里和睦为上,由我重新做一个阳台门双方共用,至于唐某最后同意不同意,那是以后的事。 .vtV2lq
说句心里话,今天看着严警官及其他几位民警为了我的事在晚上加班加点,再加上看了唐某的协议书,心里感觉不是滋味,觉得有点误会了昆仑派出所的民警,虽说唐某做事有点强制性,但说他是恶势力肯定是不符合的,另外说昆仑派出所有可能是他的保护伞也对不上号,我感觉盛怒之下说话有点过了。 OP\m~1
在此,我向为我事忙出忙进的昆仑派出所严警官及其他民警表示感谢,也为我说的有些过头话表示致歉,更希望我的事能得到妥善解决。 mqoB]H,
nW_cjYS%
I73=PfS:m
王建兰(18751217629) LVBE+{P\5?
2019年6月11日晨 )SWLX\b
![aa@nOSa
K\^S>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