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小温暖于2019-04-12 15:25发表的 因口角之争拉拽公交司机 男子被判三年 :
近年来,乘客抢方向盘、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的事件屡有发生,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我市也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肇事者陈某因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于近日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3月12日下午,陈某乘坐公交车从市区前往社渚镇,因与公交司机张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进而上前拉扯张某的右臂,并用力将张某右脸向左侧车窗方向按压、推搡。张某惊慌之中急忙踩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车上乘客因紧急停车全部往前倾斜,随后,纷纷惊慌地下了车。而陈某却不依不饶,继续对司机进行骚扰,并将他人托运的一纸箱鲜花全部扔下了车。
陈某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中车辆、乘客、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车闹”表面上是一些乘客脾气暴躁的表现,实质上是公共规则意识、法制意识缺乏的表现。不少行为人都会争辩,自己只是一时气不过,与公交司机个人之间产生冲突。然而,对公交车司机的骚扰与袭击,不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安全,还极易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很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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