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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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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楼主tubu于2019-03-26 08:42发表的 :楼主的上一个帖子,应该已经违法了。因为即是那个小孩涉嫌犯罪,也是不能披露不打马赛克图像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v:1l2Y)g xn)FE4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uA=6 HpDB HVz-i{M .. (2019-03-26 08:42) `%;nHQ"
UID:2481
微博条 | 粉丝42人
引用 引用第128楼熊贩子于2019-03-26 12:56发表的 : mkYM/*qyM& O/_}O_rR 那13岁杀了自己母亲那个,该怎么判?未成年法保护了多少这种不良少年 9pE)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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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人
引用 引用楼主小溜溜于2019-03-25 21:47发表的 回 13楼(广阔) 的帖子 :她现在很得意,你以为她的出发点是为了孩子好吗?是为了泄私愤,发个帖告诉那些不赞成她发照片的人,她胜利了 (2019-03-25 21:47) /itO x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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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30人
引用 引用楼主弓长弓于2019-03-26 01:14发表的 :东西价值1500???? (2019-03-26 01:14) !tbRqW6v
引用 引用楼主熊贩子于2019-03-26 07:44发表的 :让社会教她做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2019-03-26 07:44) 2h:f6=)r/u
引用 引用楼主我家有二哈于2019-03-26 08:40发表的 :但是你们要明白谁才是受害者,这帖子哪里看出孩子的面容,偷东西是犯罪,现在都原谅她吧,社会会叫她怎么做人 (2019-03-26 08:40) FKx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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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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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1人
引用 引用楼主tzbb于2019-03-26 08:37发表的 :楼主报警是对的,做错事一定要惩罚,不然以后会酿成发错,但发论坛就不厚道了,让全溧阳的人都知道她偷东西了,这不是教育,是祸害人家孩子,冠冕堂皇的打着帮忙教育的幌子泄私愤 (2019-03-26 08:37) i f<<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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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78人
UID:267473
微博条 | 粉丝3人
引用 引用楼主石头娃于2019-03-26 08:14发表的 :建议小孩父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典型的侵犯他人肖像权。小孩偷盗必须严惩,这两者不冲突,该受教的受教,改维权的维权。 (2019-03-26 08:14) r&}(9C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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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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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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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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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条 | 粉丝22人
引用 引用楼主等赖床的周末于2019-03-25 21:47发表的 :‘装圣贤的键盘侠’,这句话说出来,楼主也绝非善类 (2019-03-25 21:47) ojYbR<jn9
引用 引用楼主溧阳革命第一姓于2019-03-26 11:00发表的 :做一位守法有德的公民 (2019-03-26 11:00) 2^?:&1:
UID:334077
微博条 | 粉丝0人
引用 引用楼主你若盛开于2019-03-26 07:05发表的 :上个帖子没找到女孩的时候大家叫你报警你说能不麻烦警察叔叔就不麻烦,后来女孩和父母上门道歉和赔偿的时候你叫警察叔叔去了,又再次发了论坛,女孩的做法是错了,你也好不到哪去…… (2019-03-26 07:05) ~i.k$X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