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时,市法院执行局10名干警赶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屋现场,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
去年10月,在执行原告邮储银行溧阳支行与被告姚某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姚某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市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了姚某抵押的房产。拍卖成功后发布了强制搬迁公告,责令姚某清空并搬出房屋,但姚某长久无回应。今年2月,在公告期满且买受人吴某办理完房产变更手续后,姚某还是不肯配合搬出房屋,于是,市法院依法启动了强制搬迁程序。
当天,执行法官联系姚某未果,到达房屋前再三敲门也无人回应,于是执行人员在作了告知说明后,进行强制开锁。执行人员先行进入房屋,清点物品的同时摄影、摄像,期间姚某家属主动回来了解情况,执行法官也向姚某家属进行了释明。整个搬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执行人员的统筹部署和有序推进下,经过3个小时,搬迁工作顺利结束。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