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年仅23岁的市民小丽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求帮助。小丽2017年在单位车间受了严重工伤,双腿被烫,布满伤痕,之后和单位商量赔偿数额又无法达成一致,双重打击让年纪轻轻的小丽几乎看不见生活的光明。小丽的遭遇让工作人员很是心疼,中心第一时间指派了在这一领域较为知名的律师。通过律师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近日,压在小丽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17年7月11日,小丽在车间拿脱漆剂准备清理铜线上的油漆时,脱漆剂翻倒溅在了双腿上,导致双腿烫伤,经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认定为工伤十级。小丽熬过了身体的疼痛,但她的单位却在赔偿金额上不肯让步,这让小丽心里焦急万分。
了解情况后,承办此案的王律师第一时间接待了小丽,“当时当事人将裤管卷起来给我看烧伤程度,触目惊心!我心里一阵刺痛,这大面积烫伤留下的伤痕对于一个二十出头的花样少女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王律师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感叹万分。随后,王律师和小丽进行了细致的沟通,王律师提醒小丽,如果以后需要进行植皮等手术来修复烧伤的皮肤,那她现在申请仲裁并且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有利选择,如果她在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再继续治疗,继续治疗的费用大部分还是可以以工伤基金的形式报销。一旦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待遇后,其后续治疗的费用只能由小丽自行承担,这对于她本人以及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都是一个大问题。在律师将利害关系一一说明后,小丽决定先回家和家人商量一下。
十天后,小丽在父亲的陪同下找到了王律师,明确不再与公司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且不再治疗了。搜集证据后,王律师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书面申请,申请解除合同以及支付工伤待遇。案件是受理了,王律师还是不放心,他第一时间与本案仲裁员沟通,多次陈述这个案件的情况以及小丽的实际情况,希望仲裁员能够给予此案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
第一次开庭的过程并不理想,原来,小丽之前看病的很多票据都是非医院开出的,这样一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势必将在仲裁申请请求的基础上扣除很多费用。单位代理人看中了这点,提出了异议,眼看着小丽看病的医药费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王律师据理力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小丽的情况一一分析给单位代理人听,代理人听后也倍感痛心,表示庭后会再与小丽单位进一步沟通。
“只要一想到小姑娘的案子还没办好,我的心里就像悬着一块大石头,不帮她把该得的赔偿讨要到手,我心里不踏实。”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的十多天里,王律师一直往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小丽的单位之间,经过一次次的沟通、争取和协商之后,小丽与单位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小丽各项工伤待遇合计3.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项目除外)。
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王律师用自己的努力为小丽多争取到了几千元的工伤费,“这几千块钱对于我们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中心的工作人员们为我的案子花费了不少心血、做了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家人打心眼里谢谢他们。”近日,这笔“晚到”了一年多的赔偿金终于送到了小丽手里,热泪盈眶的小丽满心感激。来源:溧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