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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09-09 06:13
, 来自:江苏省 电信
本人姜志民,是此事件当事人,事件起因有必要和大家澄清一下,在2016年4月,本人与周某、钱某、徐某合伙在扬州开了一家火锅店,其中周某与钱某互为亲戚,徐某为大堂经理,钱某丈人及丈母娘在后厨负责买菜打锅相关事宜(后因买菜价格过高而更换人员),在此事件中当时我作为周某的朋友参与投资本次火锅店。开店前讨论签约合同事宜 ,分配出资比例及股份,在合谈过程中,周某提出暂时先不签合作协议,因为对徐某不够信任,所以待她出资完毕后观察一段时间再签订合同,如果她不配合,那么她的投资就不予归还(但本人听到这里我个人觉得有必要防备),在此合谈中,本人因信任问题,给自己留有后路而准备了录音(确实后来徐某的遭遇也如预料中一样,相比之下我的遭遇却更为凄惨),开店起初账目是由我把控,但是 在2016年11月份转交给周某,之前经由我手的账目都已核对并对利润分配完毕,均无异议并签字留存。自2016年11月份起店内所有资金由周某保管至2017年10月1日,后因周某在此间内,未与我及钱某核对过账目,并且收到的账目上报销数额有问题且他未能提供任何一张发票,我与钱某商量后,通知周某对账,至此我与钱某在周某掌控账目期间未分配任何利润,周某以各种理由不予对账,并且自2017年年后,周某再无回到过扬州,忍无可忍之下,我与钱某商量后自2017年10月2日起将账目及营收存放于我处,当时因为经营问题,店内营收已是亏本,从我2017年10月份经手账目至2018年3月份中间抛除店内各种开支仅余一万两千多元,钱某在 2017年年中也离开店内去外地打工,而徐某,在2016年底就已被周某套路出店,在讨债的道路上举步维艰,在此过程中,周某亦让我与钱某不予理会,但我与钱某依然协助徐某处理此事,在此过程中不缺乏电话录音证据,至此,店内只余我一人看管,在2018年3月份(此店于同年关闭,且店内盘出的费用我未拿到一分钱),我选择去无锡发展以求谋生,但在此期间,周某与我联系表示要我拿出店内营收,我与钱某沟通后,在2018年5月6日我整理好账目后与回复周某,需周某拿出在他管理期间详细账单明细及开支报销发票,依照时间顺序 理清账目,周某收到后对我进行了一番威胁并就此再无联系,而钱某在此事处理上,从刚开始的积极推进到后面出工不出力的状态,在考虑到他们是亲戚的层面上,让我觉得这次事件还是得靠自己处理,在毫无回复后,我心灰意冷后在无锡发展进一步等待至今,至于帖主,曾是店内一名员工,是钱某徒弟,我并未欠他一分钱,亦无转账记录及现金交易,如有转账记录及现金交易请发出来,走起诉流程,而不用发帖侮辱我名誉。周某为人狡猾,但吃在理亏,在帖子里面煽风点火,ID我是小周666就是他,本人已报警并起诉维权,有相关消息本人会第一时间发帖,经过此次教训后,本人亏损达50余万元(其中包括投资、维持店内正常运营所补贴的费用),本人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权,文中所述录音及内容会在法庭上出示,出于隐私考虑,本人会对澄清截图打码处理,本人账目后都会附有专职对应人员签字以明确责任,以保证不侵犯他人隐私。也希望各位不要针对我及我家人针对一面之词做出任何评判。(本人对于徐某的承诺一种有效,本人一直应允徐某会协助他得到应有的补偿。)本人从2018年5月7日起,再无接到任何关于解决此事的书面信息,而帖主与钱某及周某关系密切,在此事件上扮演的角色不得而知 。(本次发布的录音为徐某维权及我与钱某的表态,如有必要,后续我会在法律的允许下一直提供相关证据),最后奉劝各位,合伙需擦亮眼睛,不要到最后人财两空还被诬陷!!! \uYUX~}i" ![点击查看原图](http://img.jsly001.com/attachment/thumb/Mon_1909/4_330390_2cfa82784124057.jpg?290) ![点击查看原图](http://img.jsly001.com/attachment/thumb/Mon_1909/4_330390_1e1a1266d68bab2.jpg?480) L=p.@VSZ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DM1NDE4OTk2MA==.html?spm=a2h3j.8428770.3416059.1录音链接 r" 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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